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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長郝龍斌「助妳好孕」政策,爆發「台北市五歲幼兒學費補助辦法」規定瑕疵,衍生補助不公爭議。
市民黃小姐設籍本市幾十年,居住大同區,在台北縣工作,女兒戶籍與祖父母在中山區,但就讀立案於台北縣的��兒所,黃女二月廿五日遷戶口和女兒在一起,「不論遷籍前後,母女都是市民」。
民進黨市議員李文英表示,五歲幼兒學費補助辦法規定學費補助對象之一,是就讀外縣市立案幼托機構,在核定招收人數內,且第一學期於八月一日前,第二學期於二月一日前即與父、母或監護人設籍於本市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。
黃小姐認為,中山區、大同區都在台北市,只因搬家遷戶口就喪失補助資格,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,郝市府補助辦法可議,向市府社會局(托兒所主管機關)申請過程被刁難,曾被質疑為幽靈人口,「我不缺錢,爭的是道理」。
市民遷籍失補助 教局︰將專案簽處
市府教育局主任秘書馮清皇表示,市府統計適齡補助學費的對象,黃女的女兒不論設籍哪個行政區,應該都在其中,若因這種戶籍情形而未獲補助,將專案簽處;社會局官員表示,法源為教育局訂頒,該局依法行政,若黃女確有困難,願接洽評估。
李文英表示,問題出在「同一」戶籍的嚴苛、無理要求,並查知全市九月迄今有一萬八千六百五十五人申請學費補助,其中,就讀外縣市幼托機構的申請者一千三百五十三人,因未與父、母或監護人在台北市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而被退件的有廿五人。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4/78/2ickb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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