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、項程鎮/綜合報導〕人長得矮就不能當法警?重度肢障不能當法官?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昨批評,國家考試體格檢查規定公然違憲,考選部應全面檢討國考體檢相關規定;考選部長賴峰偉回應說,考選部也主張放寬身高體能限制,但必須尊重用人單位法務部意見,未來會請用人單位再評估是否有必要設限。
立委痛批公然違憲
李俊毅昨指出,包括公務員高普考航空駕駛、航空器維修類科,以及司法官、民航、調查、海岸巡防等十三項特考,仍有體格檢��的規定,考試院長關中日前曾指示應思考放寬考試相關限制,但考選部「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」竟規定男性一五五公分以下不能當法警,明顯已經涉及違憲。他詢問官員:「為什麼重度肢障就不能當法官?」美國總統羅斯福不就是坐著輪椅辦公。
李俊毅表示,考選部應主動檢討體格檢查的限制,像重度肢障者不能擔任法官,男性一五五公分以下、女性一五○公分以下,不能擔任法警,這樣的規定顯然都已違憲。
考選部將會再評估
考選部說明,「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」是根據用人單位法務部建議來決定,目前並無應考人筆試通過後,因為太矮而無法錄取法警的個案。
不過,曾出現監所管理員因為色弱問題,通過筆試後體格檢查不符「辨色力」而無法錄取。
事實上,依據考選部初步統計,目前有至少七種職務考試限制身高,除法警人員,法務部聘用的警察人員、調查員、監所管理員,特考都限制身高不能低於一五五或一五○公分。
此外,海關考選稅務人員、國安局的國安人員及海巡署的海巡人員,也都有身高須一五○公分以上的考試資格規定,海巡人員甚至要求不能太高,男生不能超過一九○公分、女生不能超過一八○公分。
法務部︰依工作性質考量
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,提解人犯須防護脫逃,法警如太矮或太瘦,無法勝任。至於為何重度肢障無法報考司法官?陳守煌認為,司法官必須外出勘驗或搜索,如身體嚴重肢障,無法勝任。
警察人員部分,據指出,目前包括日本、香港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荷蘭、希臘、丹麥等七國有對警察人員身高設限,許多其他國家則並未設限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3/78/2i9si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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