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/北縣報導〕幽靈人口選舉前四處亂遷,一不小心還會造成選舉翻盤,讓競選對手氣得牙癢癢,三重市戶政事務所秘書解愛玲說,戶政和警政單位即便是實地查訪,仍難以認定是否有居住事實,不易處罰。

解愛玲說,通常民眾辦理戶籍遷移的原因不外子女升學、報稅和選舉等三種,選舉因素涉及影響選舉結果特別敏感,以往司法單位曾經查獲一戶寄居人口上百人的離譜事件,因此地檢署和內政部戶政司曾就查察幽靈人口的「異常」標準達成共識。

一般來說,如果一址有三戶、一戶有十人以上,或是一戶有五個���上無親屬關係的寄居人口,就會被警方及戶政單位列為「異常」而派員查訪,但是「道高一尺、魔高一丈」,近年來遷幽靈人口的背後主使者,都懂得打游擊戰、分散風險。

就算是戶政單位接到檢舉,派員實地查訪後,必須經過三次臨時查訪不在,再聯絡當事人約定時間在家接受訪談,但對方早有一套對應的說詞,戶政單位難以認定有無居住事實。

倘若真的能認定是「幽靈人口」,可依「虛報遷徙」,最高處以八千元的罰金,並由戶政單位逕行遷徙,但是選舉通常等不到這麼久,戶政單位人力有限,也難以抓出每一個幽靈戶口。


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3/78/2i9y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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