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,未來5人以下公司員工也可請家庭照顧假。勞委會說明,勞工在家人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必須親自照顧時,可請家庭照顧假,一年最多7天,併入事假計算,但請家庭照顧假不能影響考績或全勤。(黃悅嬌報導)

去年H1N1大流行,為避免疫情擴大,頻傳學校停課,但未成年子女照顧問題造成家長困擾。依照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,只有5人以上公司員工在家人預防接種、發生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���時,可請家庭照顧假,一年最多7天,未來相關條文修正通過後,刪除人數限制,不分公司大小,勞工都可全面適用。
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,勞基法固然有事假規定,但請事假可能影響考績或全勤獎,為協助勞工在工作與家庭取得平衡,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時即另定家庭照顧假,雖併入事假計算,但權益保障更明確。『根據性平法規定,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能拒絕,也不能因員工請家庭照顧假當成缺勤,影響他全勤獎金、考績,或有不利處分,這個假很重要的假,跟事假不一樣。』

依照勞工請假規則,勞工一年有14天事假,家庭照顧假的薪資的計算,依事假規定辦理,兩者都不給薪。


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3/1/2iayp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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