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曾依璇、李明宗台北11日電)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網頁設計表示,行政院新聞局處理公視事件多處違法失職,要求監察院調查。新聞局則反批鄭同僚等部分董事的做法確實不符法令規定,呼籲外遇模糊焦點。

新聞局廣電處長何乃麒表示,鄭同僚等部分董事持續專擅把持、違法集會決議,8月初法院已裁定凍結職權行使,顯見鄭同僚等人的做法確實不符法令規定。

他說,監察院日前要求儘速修正公視法,新聞局已積極進行。尊重公共媒體獨立自主及維護公益是新聞局的一貫立場,請鄭同僚等人外遇一再利用監察或司法,試圖模糊輿論焦點,應該尊重相關司法裁定,讓公視回復正常運作。

鄭同僚下午到監察院陳情時表示,監察院去年12月10 日就因新聞局以「未臻完全合法」的方式增聘陳世敏等8名公視董事,對新聞局提出糾正,並要求改正,新聞局至今沒有改正,還聘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,不知道新聞局以什麼名目花這筆錢?

鄭同僚等20餘名陳情人提出的書面資料指出,依據公視法,新聞局無權干預公視基金會及董事會獨立自主經營;新聞局浪費公帑,不斷透過興訟壓迫公視董事會,企圖干預公視獨立自主,新聞局花了多少公帑支付律師費?對7名董事假處分的新台幣220萬元擔保金又從何而來?種種違法失職,有必要請監察院依法調查。

對公視事件,新聞局8月4日表示,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鄭同僚等7人假處分,已裁定獲准,並強制執行,這7名董事將不得出席董事會、行使職務,鄭同僚也不得支薪。

新聞局表示,鄭同僚等7人數度在董事人數不足情況下,違法召開董事會,經新聞局糾正,仍持續違法,做成多項重要經營管理決議,嚴重違反法令章程,因此於7月再度聲請凍結鄭同僚等人職權。990811

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811/5/2ax2g.html政治...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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