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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樓騎樓常可以看到「非大樓住戶請勿停車」的告示,不過張貼這樣的告示其實觸法,高雄就有商辦大樓因為不滿民眾的機車,就停在騎樓內,居然公告出,只要是非大樓用戶���車,全部都得收費3千元,讓民眾看了實在很生氣,警方也表示,大樓騎樓本來就屬於公共出入場所,不能限定特定人士停車,大樓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罪。

騎士:「(碰)…。」記者:「小心。」

光是停車,先生就要橋上老半天,實在一位難求,怎麼搶車位,來看看,這間大樓居然在騎樓間,貼出公告,上頭寫著,非本大樓用戶機車,在此停車要罰3千元,這麼強勢的要求,路過民眾都看傻眼。民眾:「這不是公共地方,人行道不是嗎?所以不太合理,這個是給君子看的,不防小人。」

高雄市行政法規規定,停車車主,只要在騎樓留下1/2的通道,基本都不會開罰;再加上騎樓地屬於公共場所,不能限定特定人士才能停車,更不能擅自收費,警方表示,像大樓管理員這樣貼出罰3千元公告,已經構成強制罪。

說起告示,大樓管理員喊冤,是因為附近百貨週年慶起跑,讓逛街民眾常來和上班族搶車位,還會想出奇招。記者:「所以你都停在這邊?」民眾:「是因為最近週年慶的關係。」

管理員:「這個公告只是警告性質的,也沒有收任何的錢,也沒有。」

管理員無奈表示,光是大樓辦公人數,每天超過500人,不過現場有50多個停車格,為了體恤自家大樓用戶,才貼出公告,是來防君子,並沒有真的要向民眾罰錢,只是這樣觸法的恐嚇行為,真的要不得。

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8/8/2imgv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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